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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活動】2023 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地區文化遺產保護獎

活動簡介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區文化遺產保護獎衷旨是在表彰個人和組織對地區修復或保護具有文化遺產價值的建築、場所和財產所作出的努力。自2000年成立至今,此獎項計劃已經表彰了來自27個亞太國家的278個項目,以其對遺址的深入理解、其嚴謹的技術成就以及其在所有層面上展示的社會、經濟和環境影響而聞名。自2021年以來,該獎項計劃得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黃廷方慈善基金會的支持。在這一戰略合作下,黃廷方慈善基金會將支持五個獎項週期(2021年至2025年)以及一系列專門設計的能力建設活動,例如文化遺產學徒計劃和可持續文化遺產管理大師班系列,從而擴大獎項計劃的區域影響力。

 

【獎項類別】

獲獎者將在2023年11月公布,獎項分為:卓越獎、優秀獎、優秀獎、文化遺產新設計獎以及可持續發展特別表彰。

 

  • 卓越獎:為獎項計劃中最高榮譽,頒發給在所有方面表現卓越並對全國或地區具有重大影響的項目。

  • 優秀獎:頒發給在所有標準方面展示出優秀成就的項目。

  • 文化遺產新設計獎:授予新建項目,這些項目展示出傑出設計並與歷史環境融合。如建築附屬物、新建築、新公共空間和新結構都有資格獲得此獎項。

  • 可持續發展特別表彰:於2020年設立之獎項,旨在表彰在整體展現出卓越成就並承諾為可持續發展做出重大貢獻的項目。提交到獎項計劃的保護或新設計類別的項目都有資格獲得此表彰。

招募資訊


【申請流程】

一、選擇獎項類別:文化遺產保護類別/ 遺產背景下的新設計類別 

二、確認資格適合符合

三、備齊資料:依照表格與指引資料填寫報名表及各項目的文件

四、填寫線上報名表

五、將專案郵寄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曼谷辦事處,郵戳截止日應在2023年6月30日前。

 

【資格標準】

房屋、商業和機構建築、歷史城鎮和村莊、考古遺址和文化景觀等都可以提交,惟申請項目必須在過去的10年內完成(如果保留了現有用途,則為2013年2月至2023年6月;如果項目具有新用途,則為2022年6月)。

相關連結


注意事項


完整資訊以主辦單位官方資訊為主。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或暫停本次招募計畫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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