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簡介
【計畫簡介】
為持續響應聯合國制定的永續發展目標(SDGs),並因應青年事務發展趨勢,增進國際青年交流,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預定於107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舉辦「2018全球青年趨勢論壇」,並邀請來自多國18至35歲、對青年事務與相關議題抱有關懷的青年朋友共同參與。為使跨國青年事務交流順利,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強力徵求優秀的臺灣青年接待大使,與各國青年一同互動,並帶領國際友人體驗臺灣之美。
為期八天七夜的活動,以11月3日至4日登場的主題論壇為活動最高潮,不僅聚焦「全世界都是我的辦公室-職涯發展」、「做世界的旅人-壯遊全球」及「為自己的未來發聲-參與社會、參與世界」等三大議題主軸,更有多元豐富的活動議程供各國青年進行分享與討論,擔任接待大使將可掌握瞭解青年事務、公共參與及國際關懷實務與趨勢的絕佳機會,見證不同國家的青年事務發展實務,汲取各國青年公共參與的經驗。
除了論壇研習,交流行程也包含一系列臺灣青年組織、文化單位及青年壯遊點的精彩活動,與各國青年進行自然與人文的深度對話,探索更多體驗學習的機會,並一同感受臺灣的多樣風貌。
青年署鼓勵青年踴躍報名擔任接待大使,透過全球青年趨勢論壇建立的高品質交流對話平臺,不用出國就能與世界各地的青年交朋友,還能level up自身的全球移動力,top up個人品牌!
青年發展署將負擔活動全程食宿、交通、旅遊平安保險、參訪點與活動體驗等費用(不含個人行動所衍生之費用),並核發接待大使證明。
【綠取者義務】
(一) 全程積極參與所有活動行程/會議 、住宿青年發展署指定地點。
(二) 須全程出席2 場行前說明會暨培訓,時間暫定於107 年9 月21 日與10 月19 日辦理,就臺北市及新北市以外之青年補助交通費,依青年就學或就業所在地至活動場地所需交通費用核算。限補助活動日或活動日之前後一日來回車票,離島以經濟艙機票計算(依實檢據),臺中(含)以南以高鐵計算(依實檢據),另苗栗以北補助額度以火車自強號或客運交通費計算(毋須檢據)。核發標準以青年發展署認定為準,受領人應本誠信原則,核實申請補助費,倘有不法情事,將追究法律責任。
(三) 須自行處理差假事宜,青年發展署不出具任何型式之請假證明文件。
(四) 主動積極與各國青年代表團交流互動,完成接待大使之任務。
(五) 於活動期間協助各項活動/議程順利進行:
1. 全程協助機場接送機接待、活動分組導覽與各式活動/議程之進行等,並提供各國青年代表團有關生活、會議與活動參訪等之必要資訊引導及協助。
2. 須積極籌備我國風俗民情團體表演1 式(約5 分鐘),於惜別晚會中與各國代表分別演出。
3. 協助向他國代表介紹青年發展署相關業務與計畫。
4. 其他協助事項。
(六) 須於活動結束後20 日內繳交活動報告及照片:請提供電子檔1份並以光碟形式儲存,報告規則與格式如附件4,相關報告、照片圖檔須授權青年發展署具非營利用途文宣品與網站運用(授權書須為紙本正本)。
(七) 於必要時配合出席青年發展署相關宣傳及成果分享活動。
(八) 經錄取者,於本計畫執行期間個人倘有重大違法犯紀案件,或未能履行上述應遵守事項,或未遵守青年發展署相關規定、或屆時無法參與培訓與相關活動,青年發展署得視為其棄權,不予退還保證金並撤銷錄取及補助資格,且已衍生之費用須由其自行負責,並得追繳已參加活動之相關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