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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創新之星計畫

活動簡介


為培育臺灣高階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引領臺灣高品質人才連結未來世界以建立我國創新平臺,科技部推動「博士創新之星計畫」, 選派具創新創業企圖心之高階人才赴美國、法國及以色列等高科技企業、新創公司以及知名學研機構進行專案合作研習1年。

希望藉此開拓我國高階人才之能力與創新思維,並透過參與當地創新創業或相關社群活動,建立我國與海外創新資源之連結, 進而於返臺後對臺灣產業或學研界有所貢獻。

招募資訊


本梯次徵選共有【產業組】及【學研組】兩組,申請資格與甄選程序分述如下:

【產業組】

(一)組別說明

  • 與國際級企業、潛力新創公司、台灣創新創業中心(TIEC)及 Taiwan Tech Arena(TTA)補助之新創公司等合作,研習學員進入國際企業研習,共同參與產業技術研發、產品設計、商業發展或新創實務工作。
  • 藉由於海外一年期間參與尖端科技研發或新創資源連結,於研習返臺後投入我國相關產業,以帶動臺灣產業創新轉型。

 

(二)申請資格

  • 1.國籍:申請人須有中華民國國籍。
  • 2.年齡:40歲(含)以下。
  • 3.學歷:具有國內外博士學位者(若具十大產業創新相關背景者優先:亞洲.矽谷、綠能科技、生醫產業、智慧機械、國防航太、新農業、循環經濟、數位國家創新經濟、文化科技、晶片設計與半導體產業)。非博士者,符合國家科技發展方向之相關經歷,並有特殊事蹟(包括但不限於科技創新競賽獲獎、傑出學術研發成果、領導公私部門研發專案及應用之經驗、從事科技新創並有具體成果等)。
  • 4.英文能力證明:須提供英語能力鑑定之測驗結果,詳依各研習機構規定。

 

(三)申請方式

  • 1.申請人須至計畫網站線上申請,報名系統網址https://leap.stpi.narl.org.tw/apply/index
  • 2.本年度申請截止日期為 109 年 4 月 30 日,逾期不受理報名。
  • 3.請依線上系統登錄格式內容,詳實完整填寫並檢附相關中英文資料,以利後續審查作業。
  • 4.網路報名截止後,申請人即無法再修改已送出的報名資料。

 

(四)甄選流程

甄選程序

  • 報名申請:申請人於申請時,可選填欲前往之海外企業或公司之研習志願。
  • 書面審查:申請人於線上系統提交之書面申請資料,由參與徵選之海外企業進行書面審查,並視需要電話或視訊訪談。
  • 名單公告:產業組預定於109年5月公告【書面審查】結果,並通知通過初審者培訓營活動細節及複選面試資訊。
  • 躍升培訓營:通過書面審查的候選學員方獲得參與本計畫辦理之躍升培訓營資格,候選學員應全程參與躍升培訓營,於活動期間建立創新創業人脈、學習創業規劃、溝通及簡報技巧,並與企業先進及各海外企業代表交流互動,以利後續媒合程序。本梯次媒合時程依本計畫辦公室公告為主。
  • 核定公告:本組實際獲核定學員人數,將經由審查會議決定。獲選學員與本計畫辦公室簽訂合約後,將由本計畫辦公室協助簽證申請事宜,前往海外研習單位參加研習計畫。上述程序如有異動,請依本計畫辦公室公告為主。

 

【學研組】

本梯次學研組為【LEAP@Stanford 】一校徵件,相關說明及申請規定如下:https://leap.stpi.narl.org.tw/enterprise?type=academic

注意事項


完整資訊以主辦單位官方資訊為主。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或暫停本次招募計畫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